这是招聘律师助理还是钓鱼猎艳?简直是害群之马,应该查处了!
有律师已经公开举报,要求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,清除了这样的害群之马。
有人说律师是个自由职业者,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事,都可以做。其实不然,律师作为社会的一员,而且从事的是法律业务,也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《律师法》规定,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。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》规定,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。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》规定,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,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。
帮助普通人自力处理不了而又牵扯个人重大利益纠纷,律师往往被当事人、社会寄予了厚望,同时,律师职业,又充满着利益取舍和代价交换,不仅考验着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,更时刻考验着律师的品行和人性。选择律师,品行被很多人放在第一位。
现实中,很多人存在着一种不好的思维定式,一提到某人,往往以其从事的职业所追求的高尚职业品行,来代替对其的评价。现实案例告诉我们,以职业要求代替个人评价,往往是错误的。任何群体,都不可能排除存在害群之马存在的可能。当然,行业中个体的行为,也不能代表整个群体都是如此。这样的例子很多,就不列举了,免得有人说什么行业黑。
号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圈也不例外,确实很复杂。有人曾将律师按执业风格分为了七八个门派。各门派在执业活动中,对于执业操守、法律认同,甚至代理目的认识都不一致,也向社会不断呈现着各自不同的面目。
近些年,律师法律圈内,为了分账闹得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的,发生桃色新闻公开曝光交往史的,执业活动运用“潜规则”被曝光的,甚至作奸犯科被科以行政刑事处罚的,均有迹可查。真应了那句话,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,被人贴上了职业标签以后,就成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。不过,各个行业都存在这种现象。
究其成因,律师行业,是一个竞争性很厉害的行业,二八分化现象尤其明显。不久前,一个大律师代理刑事案件传闻收了1200万元的代理费。有律师直言,就冲这位律师能在代理的案件中亲自上阵来看,这些律师费花的并不冤枉。现实中,多少律师只是靠名号揽案,挂名甚至连名字也不出现来代理案件,案件能不能起作用,只有凭良心天知道了。往往就是这样的,占据了金字塔尖的资源,手段无不用其极却也名利兼收,把规则、道德看的就那么回事儿,也把手下的律师、律师助理看成了私人物品,带坏了风气。
著名的法考讲师蔡雅奇老师曾在微博上转过一位实习女律师的来信,讲的就是类似的例子,在知乎、百度上搜索:律所、潜规则、性骚扰之类的词语,会跳出一大堆受害者讲述自己或他人的经历的文字。也许,这就是微信聊天记录里,那位律师“业界内的规则”的来由吧。
《律师法》里对于律师的三项社会职能,其中一项就是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”,这也是律师入职时的宣誓内容之一,更是律师从事法律工作、获得社会认可的存在价值。如果聊天内容属实的话,公然发布“钓鱼”招聘信息、散播诋毁行业风气,是到了律师行业清理门户的时候了,律师和司法行政机关该出手了!
(图片来自网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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